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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5月7日电 据台湾《旺报》报导,山西一位43岁陈姓女子4月随团到台湾游览,病故頸椎病貼膏,在台。家眷请求大陆组团社先补偿200万元人民币,不然回绝接回尸体,家眷还指两岸观光社“合谋烧毁证据”。观光社方面则否定责怪。
死者家眷陈师长教师暗示,陈姓女子加入4月25日到5月2日的赴台游览团,4月26日发明发热后并未当即到病院查抄,连买药也等了2天,随后在高雄和台东都有到院查抄,但终因时候拖过长,4月30日送进台东马偕病院抢救后不治。
他认为太原东方国旅和台湾地接社未尽责任,请求先补偿家眷200万元人民币,不然回绝从台湾接回死者尸体。
“不测产生后,两地观光社都未及时告诉,仍是随团的邵姓友人打德律风回来说。”死者的侄子说。
台湾地接观光社暗示,陈某在前去阿里山时就已身体不适,台湾导游小陈和大陆领队孟佳,買牛排ptt,当即决议让她在山下苏息,随后也依对方请求,在嘉义、高雄和台东进院医疗,全程共同,对付对方指两岸观光社“合谋”其实没法认同。若对方诉诸法令,观光社也会阐明究竟,让大师领会原形。
太原东方国观光社指出,观光团赴台均依划定替每名团员投保200万元台币的不测险、10万台币的不测医疗险,陈姓女子之事并不是不测,不在保险范畴内,但观光社仍出钱着力,但愿游览者能康健完成路程,对付不测深感无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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